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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报业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来源:《山东报业》 作者:金猛 时间:2014-01-15 10:27

编者按  10月16日召开的省报协财务年会上,20多家纸质媒体负责人齐聚一堂,各抒己见,对“营改增”后我省报业在财务方面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和深入研讨。省报协依据会议内容并深入调研,形成《关于当前报纸行业财税问题的报告》,报送中国报协、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广电出版局,供上级部门决策参考。

  “营改增”后报业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省报协2013财务年会情况综述

 

  山东省报业协会2013财务年会于2013年10月15日至17日在枣庄市召开,本届年会由枣庄日报社承办。全省20多家媒体的分管领导及财务负责人齐聚一堂,畅所欲言,进行了充分交流。会议由省报协财务工作委员会主任焦德波主持。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交流“营改增”实行后对报社的影响,报社目前享受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各报社在文化体制改革中财务管理的经验和举措,目前财务工作面临的情况、问题及应对措施和办法。

  一、当前报业财务需要重视的几项工作

  许衍刚会长在会上作了主题发言,对全省报业财务工作的重要性、新形势下面临的主要问题等进行了重点论述。他指出,本次年会是报协为全省报业财务人员搭建的一个平台,主要目的是分析形势、启发思路、研究对策。对会上提出的问题,省报协将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省内解决不了的,通过中国报业协会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

  许衍刚认为,财务工作是报社经营的命脉。财务要从过去的辅助、服务向当好参谋、参与决策转变,这对财务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财务人员要善于从财务的角度分析问题,不盲从,敢说话,提出有价值的意见,有助于领导正确决策。有作为才能有地位。在当前形势下,报业财务工作要重视研究和做好以下几点:

  1、财税政策的研究,优惠条件的争取。对于各种财税政策要经常研究,进行纳税筹划,用好用足优惠政策。例如济宁日报社把晚报传媒公司注册地放在高新区,享受到了税收地方留存部分自成立起3年内全额返还的优惠。

  2、改制和投资活动中的财务设计。要从税收的角度、政策的角度研究股权结构,对公司体制进行有利设计。采用母子公司体制还是分公司体制,是投资设立新公司还是收购重组公司,以及股权设计等重要事项,都要研究透,谋定而后动。

  3、成本杠杆的运用。在广告收入下滑的情况下,特别要注意搞好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调整收支结构,加强经营预算,充分利用成本杠杆对利润的影响,改善财务状况。

  4、多元发展与资本运营。用好自己的优势,争取政府支持,积极拓展经营。争取支持不只是要钱,政策、资源可能是更大的财富。应善于盘活存量资产。论证透了、把握准了,也可以大胆尝试股权投资。

  5、在经营管理中的角色定位。财务不直接搞经营,但应参与经营工作。事前当好参谋,事中搞好财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问题。从基础会计向管理会计进而向战略会计转变,是对报业财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6、财务队伍建设和素质提高。财务人员必须有优良的专业功底和职业操守。应招收一些相关专业的硕士生、本科生充实财务队伍,他们专业基础好,适应工作快,发展潜力大,只要给予锻炼的平台,就能较快成长起来。财务人员需要再学习、再提高,要给他们提供继续学习的机会。

  二、“营改增”后遇到的具体问题

  与会人员发言中集中反映了“营改增”实施后遇到的新问题。

  1、报纸发行税负相对偏高。报纸发行具有社会公益性,增值税实施初期享受13%的优惠税率,明显低于17%的税率标准。“营改增”后增值税率自3%、6%、11%、13%、17%不等,继续沿用13%的税率已经体现不出对报纸的特别优惠。从当前报业面对的竞争环境看,网络等新兴媒体因不存在发行收入,无需缴纳发行环节增值税,而报纸印刷发行成本往往高于发行收入,缴纳13%的增值税负担较重,这使报纸在与网络媒体的竞争中首先输在“起跑线”上。建议将报纸发行与广告税率统一起来,均按照6%征收,从税收方面为以党报为龙头的传统媒体引领舆论导向提供更大支持。

  2、历史留抵税额消化过程太长。由于大部分都市类、生活类报纸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因素,我省部分报社存在增值税留抵额(下称历史留抵额)。“营改增”后,允许报社在缴纳增值税时按规定办法逐步消化历史留抵额。但据测算,历史留抵额多的报社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抵扣完毕。历史留抵额产生的资金占用,对报社经营有较大不利影响,建议将报社全部收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纳入可抵扣历史留抵额的范围,以加快消化。

  3、发行收入确认、发票开具与计税时间问题。报纸销售一般是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征订下一年度报纸,并预收全年费用,所以年底征订收入较多,均为预收款。按照权责发生制要求,发行收入应于报纸实际配送后按月确认。实际操作中客户订报时就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现行规定要在开具发票的当月一次性计缴销项税额。这会导致征订季发票开具及计税集中,把下年度的税负提前到今年征订期缴纳,对报社资金造成压力。建议针对行业特点区别对待,准予报业集中征订报纸的预收款分月确认收入,分期计缴增值税。

  4、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报业特点是报纸订户众多,发票金额小、张数多,开具专用发票非常繁琐,报纸发行量大的报社要耗费大量时间、人力。建议根据报业特点实行行业专用发票,如零售业卷式发票,凡不需要进行抵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开具卷式销售发票。或酌情采用原办法,由报社先开具手工发票,待销售实现时再作收入处理。

  三、其他政策建议

  会上大家还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

  1、建议延续文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延续执行党报党刊发行、印刷增值税优惠政策。财税[2009]34号文件规定,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该政策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今年即将到期。这一政策对党报党刊影响较大,建议延长执行期限。

  (2)继续对转企改制文化企业实行免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财税[2009]34号文件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目前我省除了大众报业集团旗下部分企业享受这项政策,其他报业单位很难享受到,原因是对转制企业的条件要求较为严格。该政策也将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建议延长执行期限,并适当扩大享受此项政策的范围。

  2、建议合理调整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缴依据,并对其使用实行优惠办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规定,“营改增”后提供广告服务的一般纳税人须按含税广告收入的3%计算应缴费额。由于计税依据为含税广告收入,存在重复计税问题,建议将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调整为不含税收入。同时希望完善文化建设事业费专项资金的使用办法,实行收支挂钩,将上缴额的一定比例用于扶持缴费单位发展文化项目,以鼓励多缴。

  从各报社与会代表交流的情况看,我省报业发展总体平稳,但广告收入普遍下滑,特别是新媒体的竞争,给报纸行业带来很大的生存发展压力。与其他行业特别是一些大型商业网站相比,报业在资本实力、创新能力、产业拓展等方面仍显弱小。希望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重视上述问题,给予各级党报更大的政策支持,以利于进一步增强以党报为领唱的主流媒体影响力,促进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编辑:朱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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